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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省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1-1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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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陕西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警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厅全年共主动发布警务信息589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新闻发布会,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警务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省厅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警务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整理回复公众留言数百条。

 这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发布,既是我厅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我厅首次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标志着我厅警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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