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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陕西省公安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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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hxga.gov.cn查阅。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8,电话:029-86165826,传真:029-86166947)。

  一、概述

  2014年,省公安厅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中、省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推动有力。省公安厅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厅警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全面开展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借助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视等新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安工作情况,发布便民利民举措,让老百姓了解公安机关,方便群众办事,回应群众诉求,将积极畅通网上办事渠道写入2014年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中推动落实。

  二是规章制度健全。省厅相继出台《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办法》、《陕西省公安厅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处置会商机制,制定《陕西省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准备工作及流程指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警务信息公开指南》,推动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从文件起草源头把关,在“省公安厅拟稿单”上标明“公开属性”等选项,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公文审核全过程。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对涉及公安机关职能范围事项进行逐条筛选,全面梳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警种,对涉及多部门、警种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2014年,省公安厅新版门户网站全新上线运行,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办事三大功能定位和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及时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栏目,发布各类公开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先后印发《关于对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电话核实更新的通知》、《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核实更新门户网站行政权力服务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对省公安厅网上服务事项进行调研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业务警种对所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充实更新政务版和服务版各栏目内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有效,方便群众浏览、查阅,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厅刑侦局在互联网上创建了具备发布反拐信息、帮助群众查找失踪人员、挖掘拐卖案件线索等功能的“三秦回家网”,作为省公安厅向社会推出的50项便民利民举措之一,于2014年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第一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官方网络平台,全年共找回失踪、被拐儿童24名,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搭建新媒体平台。省公安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微信和微视等新媒体平台。@陕西公安政务微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组织微直播、微访谈和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方式,解读政策法规,提升微博发布质量;积极参与@平安北京发起的环首都与西北地区公安微博“7+7”警务直通车合作机制;整合完成@陕西公安政务微博发布厅建设,汇聚100多个全省各级公安政务微博和民警个人微博,首批入驻成员单位包括省厅6个直属部门、11个地市公安机关、83个县(区)公安机关以及20名民警个人微博;建立节假日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在做好@陕西公安政务微博运营的同时,开通“陕西公安”微视和秒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让群众能够通过视频、图片等方式了解公安机关工作动态和打击犯罪战果;厅刑侦局、厅机关团委也陆续开通秦鹰、三秦回家和陕西公安青联等微信账号,多渠道、全方位公开警务信息,共同服务保障百姓生活。

  三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公安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5场,及时发布“72小时过境免签”、交通管理便民服务措施、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2014秦剑行动”阶段性成果和建立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合作机制等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召开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宣贯会,介绍《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宣传贯彻的相关措施,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

  四是强化新闻媒体协作。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重大警务活动进行报道,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陕西公安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满足公众对打击犯罪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

  五是依托传统方式公开。继续依托传统公开方式,设立宣传点、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便民举措,增强群众守法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出入境接待大厅、车辆管理所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阳光化、透明化。

  (三)倾听民意,增进警民互动交流。

  一是组织进行开门评警。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人民汇报”主题活动,组织承办第82、88期2期省政府“邀请公民代表走进省政府”(省公安厅专场)活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的67位公民代表先后走进省公安厅机关大院,通过参观公安厅机关、听取公安工作介绍等形式,走访相关业务警种,零距离感受公安工作和警营氛围,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认知和了解,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与公民代表面对面交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面回应群众期待。

  二是积极参加在线访谈。组织相关业务警种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陕西公安政务微博系列微访谈和省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等各类访谈活动,结合公众、网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就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犯罪、“2014秦剑行动”百日会战等公安工作接受访谈,与网友和听众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三是认真办理网民留言。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地为网民解决困难、答疑解惑,结合新版门户网站上线运行实际,修订《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警民互动栏目管理规定》,印发《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门户网站和@陕西公安政务微博网民留言办理程序,明确办理工作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回应网友诉求,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深入铜川市王益区回访门户网站“厅长信箱”网民,受到网友称赞。据统计,公众互动栏目共回复办结门户网站网民有效留言4539件,收到网民感谢留言信件24件。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安厅对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人民群众的诉求,坚持走访回访制度。针对涉及公安机关的20个提案和8个建议,走访回访代表委员84次,省公安厅接待来访1011起、2322人次,入户下访69次。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评议警务公开工作,对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整改,并限期作出答复,确保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互相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应用。

  一是公开促进规范。省公安厅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为重点,对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范围的经文保、治安、出入境、禁毒、科技、交通和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在陕西公安网开设“行政许可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流程图和表格下载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有效推进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更加规范有序,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互相促进,协同发展,逐步向好。

  二是研判辅助决策。省公安厅坚持按季度刊发《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网民留言研判》,对各地、各部门办理网民留言回复工作进行统计通报,并对网民留言集中反映的问题和区域特征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准确把握网民关注焦点,作为各业务警种研判工作和各级领导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实现网民留言办理和推动公安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三是监督强化管理。在陕西公安网设置“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等栏目,按期主动向社会公开省厅年度预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信息,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权利阳光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8类20项任务要求,全面梳理整合,充分发挥省厅门户网站(陕西公安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7604条。按期发布《陕西省公安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中,通过门户网站政务版、服务版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573篇;更新梳理服务版网上公安主题服务与用户对象等各类服务信息1404条;核实更新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电话3275部。@陕西公安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689条,其中腾讯网4126条、新浪网4437条、新华网412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在陕西公安网“2014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共公开行政处罚172项344条、规范性文件10件、权威解读24条、新闻发布会(累计)3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50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目录36项95条、典型案例72件、财政信息12条、政府采购37项、重大项目9条、警情提示134件、政府信息公开规定6件等931条信息。一是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为重点,在已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对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范围的经文保、治安、出入境、禁毒、科技、交通和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汇总,梳理整合172项行政处罚事项、28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审批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流程图和表格下载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二是财政资金公开透明。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分别于3月和8月向社会公布了省厅年度预算和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重点领域集中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信息,发布各类预警信息和打击处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2014秦剑行动等各类典型案例信息,公布打击战果,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预防犯罪的能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四是政策解读及时跟进。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热点问答、在线咨询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科学解读和阐释,对新修订法律法规重大变化和具体条款进行比对解读,提高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和执行力。五是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向社会公布《陕西省消防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8个规章,以及《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8件,均按时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省公安厅在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诸多不足有待完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增强。存在重保密、轻公开的思想,甚至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具体表现在对是否公开界定不准确,公开及时性得不到很好保障,公文起草时未做公开标识等;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公开信心和能力略显不够,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网上办事能力依然薄弱。公安机关绝大多数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因存在面见当事人、现场核验等工作要求限制,虽然已将可以公开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表格下载等内容进行公开,但暂时仍无法面向公众完全实现互联网办事。

  2015年,省公安厅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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