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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陕西省公安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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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hxga.gov.cn查阅。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8,电话:029-86165826,传真:029-86166951)。

  一、概述

  2016年,省公安厅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7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省公安厅在2016年全省首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位居第二。

  (一)紧紧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陕公办〔2016〕52号),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公安局和各部门、警种,明确责任落实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二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省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警培训范围,充分利用厅机关警风警纪大讲堂和新警、司进督培训班等平台,邀请政务公开专家对厅机关民警、基层民警和新警等进行政务公开专题授课,增强各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形成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等工作要求和厅领导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积极办理回应网民留言,全面开展门户网站日常安全监测等自查工作,及时优化完善,并开展网站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和网站升级优化等项目建设,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二)紧紧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全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打假“利剑行动”,坚持重拳出击,对重大犯罪案件组织摧毁产供销利益链条,破获了一大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的战果和整理的典型案例,有力保障了群众的餐桌和身体健康安全。二是推进户籍政策信息公开。省厅出台了户政便民利民新措施,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版和@陕西公安微博及时公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政策、程序、具体要求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户籍政策信息。在全省实行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将异地受理点、受理条件及程序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三)紧紧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省厅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和“在线调查”栏目进行意见征集和评估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意见,并积极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已经在法制、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工作中制定律师参与和代理相关案件的具体办法,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人员,共同参与和监督相关工作,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决策体系。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公安财务管理办法,今年修订出台了厅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特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好厅机关业务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并坚持按季度在省厅门户网站对“三公经费”和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通报公示,继续巩固和深化“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四)紧紧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和公安机关出台的各项便民措施,对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公布后,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向社会通报和解读。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新举措和新成效接受“平安中国”网络访谈,今年,先后举行“省公安厅改进便民利民服务18项措施”、“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4次,组织召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1次,参加“平安中国”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2次。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采取多种方式,对重大政策和便民举措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对110接处警、户籍、治安、出入境、禁毒和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等各警种业务知识,以及公安院校招生等公安工作进行宣传解读,增进公众对警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涉警舆情监测、处置、引导工作,适时组织召开舆情处置会商会议,对重大敏感涉警舆情进行研判,拟定应对口径,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积极有效引导舆情。今年,省厅先后指导处置了银川男子莫名被拘20天、安康汉阴“9.3杀人案”、网传北院门派出所辖区盗窃视频等一大批热点敏感涉警舆情。同时,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与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能力相结合,今年我厅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1件全部提前办结,走访见面率、《征求意见稿》回收率、按时办复率、答复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所有代表委员对我厅的答复意见均表示非常满意。同时,坚持每年将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录入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进行公示,并在陕西公安网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向社会公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三是创新公众参与形式。以@陕西公安政务微博为龙头的全省各级公安政务微博和民警个人微博纷纷上线运行,省厅秦鹰、三秦回家、陕西公安青联、陕西省禁毒等全省各级公安微信账号开通运营,省厅还顺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趋势,开通今日头条号“平安陕西”和“陕西交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进警营”活动,先后开展走进110、看守所、戒毒所、派出所、巡特警队和消防队等业务警种,主动邀请群众和新闻媒体深入公安机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增进警民的沟通和了解,共同打击和预防犯罪。整理汇总省政府第82期和88期“邀请公民代表走进省政府”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开门纳谏话平安 警民情谊永相连——省公安厅承办省政府“邀请公民代表走进省政府”活动情况回顾》图文资料,供省政府政务公开办汇编。@陕西公安荣获2016年度微博影响力飞跃奖。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省公安厅充分发挥省厅门户网站(陕西公安网)、@陕西公安微博和各部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204882条。其中,通过陕西公安网和陕西禁毒网、三秦回家网、陕西消防网等网站发布公开类信息4751条;通过@陕西公安政务微博和@陕西治安、@陕西交警、@陕西禁毒、@陕西网警巡查执法、@陕西消防等部门微博发布信息26886条;通过陕西公安青联、陕西省禁毒、陕西公安交警、秦鹰、三秦回家和陕西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等微信平台发布信息5427条。

  通过陕西公安网警民互动栏目受理群众有效留言3904件,其中在线咨询2478件,投诉举报1309件,建言献策82件,其他35件,已回复办结3858件,回复办结率为98.9%;@陕西公安政务微博和各部门微博微信办理回复网友留言3456件。特别是对户籍迁移、身份证异地办理、居住证申领、出入境业务及交通法规政策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增进了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全年陕西公安网收到群众感谢信件18件,三秦回家网成功找回20名失踪人员,@陕西公安政务微博联动属地公安成功解救身陷传销组织人员。今年共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4场,参加在线访谈2场,受理政务公开电话群众咨询767余人次。省公安厅承办的1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和陕西公安网“建议提案”栏目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巩固和深化“三公”经费等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围绕公安机关简政放权,做好省公安厅行政许可清单2016版公布工作,经统计,省公安厅2016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增加1项、下放1项、取消1项,调整2项审批的法律法规,并在省政府网站和省厅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办公室关于确认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通知》,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网上办事流程确认工作,逐项梳理确定11个部门警种331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知晓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受理申请情况。省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2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17件,均按时办结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涉及户籍管理、信访事项、科研需要、案件信息、三公经费、统计数据等方面。

二是申请办理情况。省公安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  件。其中,已主动公开2件,占6%;同意公开答复7件,占21%;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3%;不是《条例》所指信息公开而不同意公开5件,占1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件,占15%;其他情况12件,占36%。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目前,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为数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未判决1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公安厅在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增强。个别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不够,个别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界定不清、心存顾虑,具体表现在公文起草时不做公开标识,存在以保密为理由,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情况;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数量与工作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各部门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加强;三是新媒体应用能力亟待提升。随着各部门警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纷纷上线运营,民警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水平和舆情回应能力还有待提升。

2017年,省公安厅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破解阻碍政府信息公开瓶颈性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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