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若动物或宠物在道路上和行驶车辆碰撞,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此类事故在特定情形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处理,例如,饲养人将牛羊等牲畜拴系在道路上,引发车辆与其相撞。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动物或宠物饲养人、管理人应负的事故责任;若为无主动物,交警部门通常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根据《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七条 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
(一)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二)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三)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戒断症状的具体情形,参照卫生部制定的《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和《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确定。
第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吸毒成瘾认定过程中实施人体生物样本检测,依照公安部制定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为索要合法债务而使用轻微暴力、威胁手段的,根据两高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如果使用严重暴力,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较为严重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构成的,依法以相应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您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含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食品添加剂、药品、兽药、消毒剂等生活用品,其生产单位按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管理,其成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含个人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不适用本办法,分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此条规定中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管理的含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消毒剂仅指个人生活所用物品,且过氧化氢、过氧乙酸含量不应超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最大含量。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消毒液为生产用品,不属于生活用品,其过氧化氢、过氧乙酸含量如超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规定的最大含量,应纳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控。
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若动物或宠物在道路上和行驶车辆碰撞,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此类事故在特定情形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处理,例如,饲养人将牛羊等牲畜拴系在道路上,引发车辆与其相撞。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动物或宠物饲养人、管理人应负的事故责任;若为无主动物,交警部门通常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现银行卡不是自己消费,卡在身上,钱确不翼而飞,很大可能是被盗刷了。为此,大家要与时间赛跑,做好两件事:一是应马上致电银行要求挂失和暂缓交易,同时快速到附近的银行柜员机查询或小额取现,保留凭条作为证据(这是卡在自己手中却被他人持伪卡盗刷的重要证据)。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拨打110,或自己去就近的派出所报案,详细叙述被盗刷过程,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的线索。
答: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召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根据两高两部 《指导意见》 的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属于“套路贷”行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立案侦查。如果单纯使用了各种方式“虚增债务”,但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包括软暴力手段的,应当认定为诈骗行为;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的,则根据具体情形和后果,分别认定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采用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进行上述活动,符合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为强索债务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的,应当同时对其具体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为索要合法债务而使用轻微暴力、威胁手段的,根据两高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如果使用严重暴力,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较为严重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构成的,依法以相应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若动物或宠物在道路上和行驶车辆碰撞,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此类事故在特定情形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处理,例如,饲养人将牛羊等牲畜拴系在道路上,引发车辆与其相撞。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认定动物或宠物饲养人、管理人应负的事故责任;若为无主动物,交警部门通常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发现银行卡不是自己消费,卡在身上,钱确不翼而飞,很大可能是被盗刷了。为此,大家要与时间赛跑,做好两件事:一是应马上致电银行要求挂失和暂缓交易,同时快速到附近的银行柜员机查询或小额取现,保留凭条作为证据(这是卡在自己手中却被他人持伪卡盗刷的重要证据)。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可拨打110,或自己去就近的派出所报案,详细叙述被盗刷过程,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的线索。
答: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召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根据两高两部 《指导意见》 的规定,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属于“套路贷”行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以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抢劫、虚假诉讼等罪名立案侦查。如果单纯使用了各种方式“虚增债务”,但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包括软暴力手段的,应当认定为诈骗行为;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的,则根据具体情形和后果,分别认定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采用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进行上述活动,符合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为强索债务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的,应当同时对其具体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为索要合法债务而使用轻微暴力、威胁手段的,根据两高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如果使用严重暴力,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较为严重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犯罪构成的,依法以相应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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