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即构成“聚众赌博”: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也构成“聚众赌博”。
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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