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shxg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20号,邮编:710018,电话:029-86165826,传真:029-86165827)。
一、概述
2011年,省公安厅以促进阳光执法、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狠抓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进步。
(一)狠抓组织领导。省公安厅始终高度重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厅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省公安厅成立了由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雷鸣放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障组、经费保障组、考核组、监督组,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并在厅办公室下设电子政务科,专门负责省厅政务公开工作。
(二)狠抓规范建设。省公安厅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功夫,根据工作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细化、完善各项配套制度。2011年,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相继发布了《厅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电话服务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依。2011年9月,召开了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会议,对厅机关各项社会服务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进一步规范了厅机关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三)狠抓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省公安厅经过不断的积累和尝试,探索出了一套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通过“三个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了公安厅各项日常工作当中,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方法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与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相结合,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工作规范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公文审核、保密审核相结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考核方面,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四)狠抓分析研判。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把网民留言研判作为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双促进、双提高”的有效措施,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坚持按季度发布《省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网民留言研判——网民留言情况综述》,通过分析网民留言规律,掌握网民留言的问题类型、关注方向和变化趋势,再由对应的部门警种对这些问题规范答复,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在做到有的放矢的同时减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量。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注重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掌握申请人的真正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和化解工作,采用灵活的工作方式与耐心的工作方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办理一起群众提请交通事故问题信访积案信息公开申请当中,我们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不等不拖,采用“部门会商”和“专家会诊”工作方法,由办公室(信访、电子政务)会同法制、交警等部门多次研究并反复约见当事人,耐心细致的通报情况、回答问题、解释疑虑,最终虽因时间过久、证据缺失等客观原因,当事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但对公安机关的做法当事人仍然表示了理解和感谢。
(五)狠抓载体创新。工作中,省公安厅在通过新闻报道、警务大厅公开栏、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主流媒体做客访谈等传统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外,注重结合工作特点,运用新兴载体开展工作。一是结合“大走访”活动,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将警务公开阵地前移,运用小信箱、小板报、小广播等形式发布警方提示、案例教训和办事须知。二是推动门户网站改版建设,加强以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的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增设场景式服务栏目,开通了陕西公安出入境政务网、陕西消防网、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平台,规划“厅长信箱”等栏目,筹划建立服务于打拐工作的“回家网”。三是发布全省公安机关3107部便民服务电话,涵盖全省所有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基层公安科所队,有效分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量。
二、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99条;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警务公开信息16批3175条,其中,便民措施和热点问题58条,机构信息10条,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各级公安机关公开服务电话3107条;通过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栏目答复网民提问6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专职工作人员有待加强。公安工作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量巨大,任务繁重,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会不断增加,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需求。二是专业系统培训有待加强。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用于服务自身生产生活的需求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工作新要求。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全省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交流培训班精神,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配强人员。按照《条例》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加强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厅内各部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是调查研究。面对诸如“三公”经费公开、非涉密敏感信息公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在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和借鉴其它单位的经验和教训,开展有前瞻性的分析研判,做好预研预判和应对预案,减少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