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陕西省公安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gat.shaanxi.gov.cn查阅。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公安厅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8,电话:029-86165826,传真:029-861658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紧紧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警种,明确责任落实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省公安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警培训范围,列入民警初任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课程体系,邀请政务公开专家对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基层民警和新警等进行政务公开专题授课,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形成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按照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积极办理回应网民留言,全面开展门户网站日常安全监测、保密监测和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监测等自查工作,及时优化完善,并开展网站安全防护、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和网站升级优化等项目建设,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二)紧紧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在法制、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等工作中制定律师参与和代理相关案件的具体办法,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人员,共同参与和监督相关工作,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决策体系。2020年,省公安厅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0件,其中人大建议42件、政协提案28件,全部按期办理并答复完毕。同时,全部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好厅机关业务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并坚持定期在省厅门户网站对“三公经费”和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通报公示,继续巩固和深化“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三)紧紧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和公安机关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和解读。2020年,先后参加、举办“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二场”、“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六场”、“陕西省禁毒工作情况通报”、“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4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均采取多种方式,对重大政策和便民举措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对110接处警、户籍、治安、出入境、禁毒和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等各警种业务知识,以及公安院校招生等公安工作进行宣传解读。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省公安厅受理门户网站网民留言4676条,回复4651条;受理“我向省长说句话”栏目转交留言17条,办结17条;受理12345热线转交留言工单22条,回复22条。针对网民留言中反映出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布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进警营”活动,先后开展走进110、看守所、戒毒所、派出所和巡特警队等业务警种,主动邀请群众和新闻媒体深入公安机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增进警民的沟通和了解,共同打击和预防犯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1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382 | 771 |
对外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 6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8 | 250 | 0 |
行政强制 | 9 | 9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8 | 156,781,94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5 | 5 | |||||||
(七)总计 | 13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省公安厅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新《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仍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问题。
2021年,省公安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贯彻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增强各地、各警种负责人和广大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大力整合内外政务公开力量和资源,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落实好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依据新修订《条例》细化明确信息公开措施,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继续全面落实重点领域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细化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主动开展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组织各部门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大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媒体融合管理工作,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升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2020年,省公安厅安排2名民警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办设在省公安厅办公室。
(二)收支情况。省公安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